18日,中紀委曬出今年以來各地查處違反八項規定情況“成績單”:截至9月30日,各省區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計14839起。值得註意的是,其中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的案件數量為4851件,占比接近1/3,居各類問題之首。
  “車輪上的腐敗”居首
  中紀委網站公佈數據顯示,八項規定以來,各省區市查處的4800多起公車違規問題,共處理人數4186人。其中地廳級9人,縣處級276人,鄉科級3901人。與“樓堂館所建設”“公款大吃大喝”等其他現象相比,公車違規占比最大。
  記者梳理各地通報的公車違規案例發現,公車違規類型主要有三類:
  一類是用公車接送小孩、參加婚禮、或探親旅游等公車私用行為。如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建林私用警車前往山西探親;黃南藏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長哈衛東私用公車去西寧拜年被通報處分。
  其次是公車超標。主要表現為,有的職能部門將下屬事業或企業單位的超規格車“借調”過來使用現象普遍。如黑龍江省紀委通報,原哈爾濱市交通局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欒景鵬(正處級)2010年11月開始違規借用哈爾濱市客運總站一臺奧迪A6轎車。同月又以給支隊班子成員配車名義讓市交通局下屬企業泰克斯公司(國企)購買一臺本田雅閣轎車,兩車一直由欒景鵬使用。哈爾濱市紀委給予欒景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原崗位。
  第三類是公車違章,如遮擋車牌,甚至酒後駕車等。今年8月25日,南昌市林業局副局長徐建平就因酒後駕車肇事致4人死亡,被當地公安部門刑事拘留。現徐建平已被處以開除黨籍、免職處分。
  為何剎不住“車輪腐敗”
  為何“車輪上的腐敗”現象依然痼疾難除、勢頭不減。記者調查發現,其背後普遍存在三種心理:
  首先是僥幸心理。江西南昌市紀委副書記李紫敬結合自己查辦的案件經歷分析,其主要表現在:一是除警車、城管用等有少數明顯標識的公車外,很多公務車與私家車樣子差別不大,群眾分不清,紀檢部門人手少,他們認為不可能天天監控。二是有些領導幹部認為自己有職務、有權力、有一定背景,即使被髮現也能“擺平”。三是依然有少部分幹部認為,中央抓“車輪上的腐敗”只是一陣風,對八項規定的長久性、持續性認識不到位。
  其次,公車亂象更深層的是特權心理作祟。一位不具姓名的公安機關紀檢部門負責人說,在很多人心中,公車已經成為領導幹部一種身份的象徵。
  第三就是部分公職人員貪占便宜心理。中部某地區某省直機關一位處級幹部2012年到基層掛職任副縣長,縣裡給他配了一輛公車,平時周末縣裡沒有公事,他就自己開公車回家,來回約600公里。他坦承:“算上油費、過路過橋費,一趟要花800多元。要是自己的車,誰會捨得這樣用車。”
  李紫敬表示,公車改革最終方向是逐步取消公車,除保留少量特種車,其他的公車都可以考慮採取貨幣化。權宜之計也可以採取廣東佛山、中山等地做法,在公車貼上特別醒目的統一標識等,這種做法既成本低,也有利於調動社會力量廣泛監督。
  據新華社
  中央紀委建立月報制度
  處理16699人 黨政紀處分3721人
  為及時掌握各地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中央紀委建立了月報制度。1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了截至今年9月30日各省區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
  截至今年9月30日,各省區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計14839起,處理1669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721人。
  各地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主要包括樓堂館所違規、公款大吃大喝、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公款國內旅游、公款出國境旅游、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還包括收送節禮、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庸懶散等方面的問題。
  據新華社  (原標題:4851件 “車輪上的腐敗”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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